时间回归到1977年的11月1日,距离上次提笔一月有余,克里斯再次翻开笔记本,在上面潇洒地落下第一划。

        我就好像获得了上帝赠予的作弊器,几十年后的日记本与这个时空下的本体悄然相连。

        “恶心的猪佬,血都是臭的喷了我一头,外套、内衣领子上全都是,糟蹋我一身好衣服。

        流了这么多血,还死不掉真是命硬。出门前照照自己的镜子,就这模样还想和珍妮搭话。

        不过,倒是感谢他给我欣赏了一出好戏,毕竟也不是每天都有这么快乐的事儿。

        亏他运气好,如果我拧底座的时候再把螺丝多松一圈,可能他没的就不是手,而是脚或者半个身子。”

        克里斯倒是一点也不藏私,他在日记本里详细地描述,如何偷到同事的厨房钥匙,躲在厨房间的柜子逃过巡检,又是如何用工具卸下机器的底座,将刀片拧松。

        他早早蹲守在附近,就为了能清楚地听到响彻天际的哀嚎、观赏狼狈打滚遍地猩红的美景。

        在他的眼里,那肉沫和水果汁搅和在一起,无异于是最美味的一道甜品。

        我安静地坐在桌前,台灯下身影拉长扭曲,像是阴暗中的一条蝮蛇匍地等待猎物的腾空。双手垂下放在腿上,直直地看向面前落满字符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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