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曹得志用略带震撼的眼神继续翻阅这本书,福尔摩斯正式开始了他第一次出场的推理秀!
头发……
皮包……
指甲……
在凶杀案的现场,他可以从第一位死者的衣袖以及靴子乃至裤子和膝盖部分还有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临死前的表情,包括衬衣袖口等等推断出无数的信息!
缜密!
理性!
多么复杂的信息,都可以在他的脑海中汇总从而让他掌握一条条关键线索,他甚至连凶杀案附近的马车痕迹,乃至马车压痕的深浅得出马车上有多少人的结论!
逻辑推导?
不是这样的!
逻辑推导是用结果来推算过程,那是波洛所擅长的领域,大多数侦探破案都是根据结果来推导过程,逻辑性占了很大的比重,但福尔摩斯似乎更擅长用过程来推算结果,而这些过程就是通过以上提到的各种细节所得到的答案,二者有相似之处,但性质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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